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特一级、四级。特一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1年7月份开始启动系统集成特一级资质的认证和评审工作,旨在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做大做强,维护国家党政、军队、金融、电信、交通、能源等重要领域安全可靠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保障。
2、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每一级均包括9类单项资质,分别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其中,国家保密局受理甲级资质申请,省国家保密局受理乙级资质申请。
3、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最高为壹级。
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在注册地省(区、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建筑施工企业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项目技术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
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应有明确的成立时间,在转制、更名、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中业绩、人员、资产继承关系明确,股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是指企业现有二级资质证书的首次获证时间须满两年。二级资质满两年后,企业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一级资质申报材料。
为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集成行业,促进中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市场健康和良性发展而制定本规定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1)一级资质、(2)二级资质、(3)三级资质、(4)四级资质。
1、系统集成特一级资质重点关注系统集成市场集中度提升及国家安全战略实施,特一级资质从2012年开始每两年评定一次,证书有效期为两年。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特一级、四级。特一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1年7月份开始启动系统集成特一级资质的认证和评审工作,旨在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做大做强,维护国家党政、军队、金融、电信、交通、能源等重要领域安全可靠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保障。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标准范围(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级资质标准特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可以承担国内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4、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1、信息系统集成定义:实现各种异构系统,应用和数据源之间共享和交换信息和协作的途径,方法学,标准和技术。
2、系统集成是一种思想,是一种指导信息系统的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的方法和策略。它最终将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
3、系统是相互关联的事、物的总体。集成即把集合中的事物总成起来。信息系统集成即是把相互关联的信息、信息系统的集合总成起来。信息系统集成既可指软件,又可指硬件。软件有纸介质(图书)、磁介质(磁盘)、电介质(半导体存储器)、光介质(激光盘)的数据库、文本、图片等。
4、系统集成是指将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通信等技术和产品集成为能够满足用户特定需求信息系统,包括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信息系统集成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①信息系统集成要以满足用户需求为根本出发点。
5、系统集成( system integration)通常是指将软件、硬件与通信技术组合起来为用户解决信息处理问题的业务,集成的各个分离部分原本就是一个个独立的系统,集成后的整体的各部分之间能彼此有机地和协调地工作,以发挥整体效益,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