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2、-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3、法律分析:2019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四大行业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物流辅助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 鉴证咨询服务业;广播影视服务。
1、增值税加计抵减是指企业可以按照规定,在计算增值税时,享受额外的抵扣优惠。具体来说,就是企业在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可以按照规定比例,将本期应纳税额与上期留抵税额相加,再乘以法定税率进行计算,从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2、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国家为了减轻特定纳税人的税负而实施的一项税收优惠措施。根据这一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出一个额外的抵减额。这个抵减额用于直接减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
3、加计抵减政策是什么意思“加计抵减”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的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4、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指一般纳税人当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算附加抵扣金额。这是一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适用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其具体内容是指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当期抵扣额扣除进项税额的10%,用于抵扣或减少应纳税额。
5、加计抵减是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税收政策。分析加计扣除,是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加成一定比例,进而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计算方式。
6、加计抵减政策是指对特定行业和服务,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的增值税期末进项税额的抵减。具体来说,如果一个企业属于允许加计抵减的行业或服务,那么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从应纳税额中扣除一部分,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1、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2、加计扣除:根据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以此享受税收优惠。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任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都是无效的,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需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4、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即加计抵减政策)。
5、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下是针对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政策的重点内容整理,文末将注明相关文件编号,便于查阅。
6、增值税加计扣除10%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举例:某企业2019年4月销项税额100万,可抵扣进项税额60万。
1、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2、《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年第39号)自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3、“四项服务”行业范围享受“四项服务”加计抵减政策的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4、增值税加计扣除优惠范围。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并非是针对所有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仅适用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
5、餐饮公司具体能否享受加计抵减优惠政策,需要具体分析其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餐饮公司由大型的中央后厨购进农产品后加工生产为一盒一盒的套餐形式的餐盒,对外销售至门店、大型超市等;第二种情况是餐饮公司实际提供餐饮服务,比如餐馆。
1、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2、法律分析:四大行业加计抵减政策主要有投融资支持政策、税费支持政策、土地支持政策和“放管服”政策四大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3、电信服务:通过各种通信网络资源,如有线、无线电磁系统或光电系统,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这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这类服务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领域,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
4、增值税加计扣除行业包括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大行业,判断标准:四大行业销售额占公司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才能算加计扣除四大行业。销售额如何确定呢?总结一句话:设立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一年的 按实际经营期计算。4月1日以后成立的,3个月以后符合条件的才能加计扣除。
5、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6、.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声明时,系统将自动显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纳税人选择政策适用年度和所属行业,录入计算期内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和总销售额后,信息系统将帮助纳税人自动填写其他内容。